應急照明電源的確定。 應急照明電源的選擇確定,應根據應急照明的種類、轉換時間、持續工作時間、各種電源的特點及實際場所要求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選擇。
來自電網的與正常饋電回路分開的電源
這種電源,具有轉換時間短(轉換時間易滿足各種情況下的要求),持續工作時間長,工作可靠的特點。所以這種電源應用較為普遍。尤其是大中城市、大中型工廠取得這種電源比較容易。對于公共建筑和廠房,由于生產和工作需要,當具有電網備用電源時,應首先利用它做為應急照明電源。如果專門為應急照明設置上述這樣的電源是不經濟的。應結合當地電力實際及工程實際情況綜合考慮,統籌安排電力設備的應急電源和應急照明電源。對于要繼續維持生產的備用照明及消防水泵房的備用照明,應與生產電力設備、消防泵使用同一備用電源,一般自電網取得。





電池運行期間,每星期須檢查一次蓄電池的接線螺栓有無發熱現象,每月須檢查一次蓄電池的外觀有無異常變形,每半年須檢查一次連接導線、螺栓是否松動或腐蝕污染,松動的螺栓必須及時擰緊,腐蝕污染的接頭應及時清潔處理。
對蓄電池的檢查測試記錄數據應妥善保存,每運行半年,需將運行的數據與原始數據進行比較,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。
數據中心運營商在提高UPS和備用發電機的運行可靠性和性能可以采取的步驟:
評估發電機電壓和頻率調節。每臺UPS都有設定的輸入電壓和頻率范圍,如果超過其閾值,將導致UPS電源拒絕切換到備用發電機供電,并繼續使用電池供電。如果發電機的頻率或電壓范圍太寬而導致UPS無法隨,則UPS控制系統可能會將備用發電機解釋為一種不穩定的電源。如果發生這種情況,UPS將一直保持電池供電,這終會導致電池完全耗盡,導致負載中斷運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