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滅火設施】UPS蓄電池室應設置氣體滅火系統或細水霧滅火系統。當采用管網式氣體滅火系統時,蓄電池室應同時設置兩組獨立的火災探測器,且火災報警系統應與滅火系統聯動;當采用全淹沒方式滅火時,滅火系統控制器應在滅火設備動作前聯動控制關閉房間內的風門、風閥,停止空調機、排風機,切斷非消防電源等。當采用鋰電池時,蓄電池室宜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。





(一)檢測電池組及單位均、浮充電壓是否滿足要求,浮充電流是否穩定在正常范圍,或檢測蓄電池單體的電導是否處于正常范圍;
(二)檢測電池組的充電限流值設置是否正確;
(三)檢測電池組的警告電壓(低壓警告、高壓警告)設置是否正確;
(四)如直流系統中設有電池組脫離負載裝置,應檢測電池組脫離電壓設置是否正確。
【測試試驗】UPS責任單位應根據UPS產品技術說明書相關要求開展電壓測量、切換檢驗、市電失電檢驗等實驗。每年以實際負荷做一次核對性放電試驗(對于密封蓄電池,宜每季一次),放出額定容量的30%-40%;對于2V單體的電池,每3年應做一次容量試驗,使用6年后應每年一次;對于6V及12V單體電池應每年一次。
發電機能把機械能轉換成電能,干電池能把化學能轉換成電能。發電機、電池本身并不帶電,它的兩極分別有正負電荷。由正負電荷產生電壓(電流是電荷在電壓的作用下定向移動而形成的),電荷導體里本來就有,要產生電流只需要加上電壓即可,當電池兩極接上導體時為了產生電流而把正負電荷釋放出去,當電荷散盡時,也就荷盡流(壓)消了。
UPS蓄電池的種類一般可分為鉛酸蓄電池、鉛酸免維護蓄電池及鎳鎘電池等,考慮到負載條件、使用環境、使用壽命及成本等因素,為保證系統可靠穩定安全的運行,一般UPS的蓄電池建議5年左右更換一次,具體需要實際情況而定.